訴訟救助
日期
2024-12-05
案號
KSTA-113-監救-13-20241205-2
字號
監救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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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3年度監救字第13號 抗 告 人 即 原 告 謝清彥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法務部○○○○○○○間訴訟救助事件,對於中 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本院113年度監救字第13號行政訴訟裁定提 起抗告。查本件抗告,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及監獄行刑法第1 14條第1項規定,應徵抗告費新臺幣5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 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 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5 日 法 官 李明鴻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5 日 書記官 吳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