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異議之訴

日期

2025-01-09

案號

KSTA-113-簡-128-20250109-1

字號

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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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簡字第128號 原 告 廖彥博 住○○市○○區○○里000○0號 被 告 陸軍裝甲第五八六旅 代 表 人 何國嘉 訴訟代理人 馬子晏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2月25 日辯論終結在案,惟送達被告之訴訟文書於113年12月26日退回 ,故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14年2月19 日上午9時40分於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9 日 法 官 楊詠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9 日 書記官 黃怡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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