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

日期

2024-11-15

案號

KSYV-113-亡-15-20241115-2

字號

法院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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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15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非訟代理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黃香迪 失 蹤 人 宋吳隨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宋吳隨死亡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宣告甲○○(女,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 ○○○號,失蹤前最後住所:高雄市○○區○○路○○○號)於民國一○六 年七月四日下午十二時死亡。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甲○○遺產負擔。   理 由 一、按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 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80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3年後,為死亡之宣告。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前項死亡之時,應為前條各項所定期間最後日終止之時。但有反證者,不在此限,民法第8條第1項、第2項及第9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失蹤人甲○○(年籍詳如主文)經高雄○○○○○○ ○○(下稱大寮戶政事務所)於民國103年7月4日核准逕為住址變更登記,失蹤人迄今未辦理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經大寮戶政事務所列為人口清查對象,該所課員於110年3月8日、111年10月19日及112年7月11日,對里民、里長進行訪查,其等表示從未見過失蹤人,亦不知其去向,又失蹤人之父母、配偶均歿,尚有家屬即其孫陳嘉仁,然陳嘉仁經大寮戶政事務所通知協助提供失蹤人之現居住所、聯絡電話或可能去向等資訊,至今尚未回覆,又查無有關失蹤人之入出境、安置、殮葬、健保就醫、經通報死亡之紀錄、勞保投保、在監在押資料,亦無領取社會福利補助、勞保老年給付、國民年金、老農津貼、公教退撫給與等項,是失蹤人至遲於103年7月4日(當時為80歲以上)即處於失蹤狀態,迄今已滿3年,爰依民法第8條第1項、第2項、家事事件法第155條規定,聲請對失蹤人甲○○為死亡宣告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前揭主張,業據其提出大寮戶政事務所112年1 2月28日高市大寮戶字第11270754800號函、暨「112年度清查人口未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80歲以上連續3年清查成果皆行方不明者名冊、及大寮戶政事務所親屬、鄰里長或鄰居訪查紀錄表、112年10月20日通知書、送達證書、大寮戶政事務所112年8月10日高市大寮戶字第11270481800號函暨該所清查未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行方不明名冊、內政部移民署112年8月14日移署資字第1120098326號函、高雄市大寮區公所112年8月14日高市○區○○○00000000000號函、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12年8月14日高市社老福字第11236830700號函、高雄市殯葬管理處112年8月15日高市殯處武字第11270709700號函及亡者查詢網頁資料、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16日衛部統字第1120134616號函、大寮戶政事務所112年11月20日高市大寮戶字第11270675000號函、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112年11月23日高市警林分治字第11274466900號函、戶籍資料、戶籍登記簿、80歲以上行方不明人口社會生活軌跡資料比對紀錄、失蹤人之三親等資料查詢結果、高雄地檢被告提示簡表、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矯正簡表、勞保資訊T-Road作業(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入出境資訊連結作業、稅務T-Road資訊連結作業查詢結果(財產、所得)等件在卷可憑,堪信聲請人主張失蹤人於103年7月4日業已失蹤(當時為80歲以上),且生死不明已逾3年等情為可採。又本院於113年4月9日以本院113年度亡字第15號民事裁定准為宣告失蹤人死亡之公示催告,並於113年4月10日公告在案,現申報期間6個月已滿,未據失蹤人陳報其生存或知失蹤人生死者陳報其所知等情,亦有上開裁定、公告暨公告證書等附卷可稽,是失蹤人失蹤迄今已滿3年,本件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申報期間現已屆滿,未據失蹤人陳報其生存,或知其生死者陳報其所知,準此,本件失蹤人確係失蹤,迄今仍生死不明,應堪認定。故聲請人聲請宣告甲○○死亡,合於首揭民法第8條第2項規定,應予准許。 四、再查,甲○○係00年00月00日生,其於103年7月4日失蹤,已 年滿80歲,計至106年7月4日止,失蹤已滿3年,應推定是日下午12時為其死亡之時,准予依法宣告。 五、本件聲請為有理由,依家事事件法第154條第3項,裁定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家事第二庭 法 官 周佑倫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徐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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