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監護人行為

日期

2024-11-20

案號

KSYV-113-監宣-844-20241120-1

字號

監宣

法院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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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監宣字第844號 聲 請 人 OOO 受監護宣告 之 人 OOO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許可監護人行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許可聲請人代理受監護宣告之人乙○○處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程序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之人乙○○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之母即受監護宣告之人乙○○,因失智 症且腦部萎縮,認知功能退化,已達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亦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程度,經本院於民國111年8月31日以111年度監宣字第493號裁定宣告為受監護之人,並選定聲請人為其監護人。考量如附表所示不動產為乙○○與其他手足所共同繼承,現其他繼承人均同意出售,現因乙○○身心狀況日趨嚴重,欲尋找更周全之長照機構,讓乙○○可受較全面之照顧,出售附表之不動產將可讓乙○○晚年生活獲得較佳之照顧品質,爰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1條第1、2項聲請許可聲請人代理乙○○處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等語。 二、按「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 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民法第1101條定有明文。又上開關於未成年人監護規定,於成年人之監護準用之,亦為民法第1113條所明定。 三、經查: (一)本件聲請人主張上揭事實,業據其到庭陳述甚詳,並提出親 屬系統表、戶籍謄本、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土地所有權狀、楠梓郵局存簿封面及內頁、不動產實價查詢服務網資料、私立崇祐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應收帳款明細表、健仁醫院照顧服務費收據、向陽長照機構收據及契約書、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等件為證。而乙○○前經本院宣告為受監護人,並選定聲請人為其監護人,聲請人並已會同本院指定之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甲○○開具乙○○之財產清冊陳報本院,經准予備查等情,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本院111年度監宣字第493號監護宣告事件卷宗核閱無訛。 (二)本院審酌乙○○前因失智症且腦部萎縮,無法自理日常生活事 務,需受長期療養照顧,而其目前每月之生活與醫療等必要費用,所費金額不貲。現聲請人擬出售乙○○名下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所得價金用以支付照護乙○○未來所需,使乙○○能接受穩定照顧,並減輕家屬之負擔,對乙○○應屬有利。且附表所示不動產亦非乙○○賴以維持生活所必須使用之不動產,堪認將其出售對乙○○日常生活影響非鉅。另考量附表所示不動產係乙○○與他人共有,共有人數眾多,而該土地為農牧用地,對外出售確屬不易,現其他共有人,均已同意將該土地出售,佐以買賣契約書所載之出售價格與相同地段其他不動產之實際登錄金額相當,並有上揭土地買賣契約、鄰近成交行情資料在卷可參(見第566號卷55至59頁、本院卷第36、80頁)。而售出後之買賣價金,將匯入乙○○帳戶,並用於乙○○照護、生活及醫療所需等情,亦經聲請人陳明在卷(見本院第31頁)。從而,認聲請人聲請許可處分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以籌措乙○○將來之照護費用,應合於乙○○之利益且有必要,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又按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監護職務。又監護 人於執行監護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於受監護人者,應負賠償之責。且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民法第1113條準用同法第1100條、第1109條第1項、第1103條第2項規定均有明示,則本件聲請人即監護人處分系爭不動產所得之金錢,自應妥適管理,並使用於受監護人照護所需等費用,併予敘明。 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家事第三庭 法 官 吳昆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王誠億  附表: 編號 種類 不動產坐落 面積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1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120.19 3888分之214 2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3662.06 3888分之214 3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4121.03 81分之7 4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6579.59 108分之7 5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1360.64 9分之1 6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2694.39 972分之58 7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2095.99 9分之1 8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5232.65 9分之1 9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1154.3 972分之58 10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3344.08 9分之1 11 土地 新竹縣○○鄉○○段000地號 745.89 9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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