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日期
2024-10-14
案號
MKEV-113-馬簡-26-20241014-2
字號
馬簡
法院
馬公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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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馬簡字第26號 上 訴 人 洪偉書 即 原 告 上列上訴人即原告與被上訴人即被告萬年門等4人(即萬洪秋琴之 繼承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 13年9月1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訴 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38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1 2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又上訴人雖已提出上訴狀,惟未於上訴 狀內說明上訴理由。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 人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補繳及補正,逾期即駁回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 法 官 王政揚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高慧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