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日期

2025-01-20

案號

MLDM-113-易-403-20250120-1

字號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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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403號                    113年度易字第730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弘昇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14年3月11日下午3時15分,在本院 第二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紀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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