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
日期
2024-11-01
案號
MLDM-113-苗簡-788-20241101-1
字號
苗簡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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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苗簡字第788號 聲 請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芸瑱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 年度偵字第977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蘇芸瑱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及未扣案之隆騰公寓大 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壹份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 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蘇芸瑱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 私文書罪。其偽造印文之行為,為其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而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復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㈡而被告自民國110年11間某日起至111年10月間某日止,持附 表所示之偽造文件向一樂社區行使之行為,係基於同一冒用隆騰公司名義之犯意,於密接之時、地所實施而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且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加以觀察,各行為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論以接續犯。 ㈢爰審酌被告竟利用其為隆騰公司之員工外觀,以本案方式偽 造附表所示文書並持以行使,侵害隆騰公司及一樂社區對於契約管理之正確性;兼衡其素行、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並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情節,及其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15頁),而被告未能取得告訴人李姿玲之宥恕,以及被害人隆騰公司法定代理人莊義政曾於偵查中表示之意見(見偵卷第125頁末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㈠被告所偽造如附表「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均應依刑 法第219條之規定宣告沒收之。 ㈡未扣案之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1 份(即附表編號1所示合約,該合約為1式2份,未扣案係指被告所持有之部分),為被告犯罪所生之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沒收。 ㈢至被告所偽造如附表「文件名稱」欄所示私文書,既已因行 使而交予一樂社區收執處理或存卷,即非被告所有而不得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 第1項,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管轄之 第二審合議庭提起上訴(應附繕本)。 六、本案經檢察官蘇皜翔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苗栗簡易庭 法 官 顏碩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 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 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 日期為準。 書記官 王祥鑫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 210 條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 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 有期徒刑。 附表: 編號 文件名稱 偽造之印文 1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他卷1第11至16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2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2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02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3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06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4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2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07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印文壹枚。 5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3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11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6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4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14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7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5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18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8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1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9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7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2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10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8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3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11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4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 12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0月請款金額明細(他卷1第126頁) 「隆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莊義政」印文各壹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