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日期

2024-11-05

案號

MLDM-113-訴-44-20241105-1

字號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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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44號 113年度易字第340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賴貞良 選任辯護人 郭承泰律師 被 告 温智維 被 告 權懿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彭韶鈞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 度偵字第7249號、109年度偵字第34063號、110年度偵字第5357 號、111年度偵字第7250號)及追加起訴(113年度蒞追字第4號 ),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共犯涉案情節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卉聆 法 官 陳雅菡 法 官 許家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林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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