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4-10-30

案號

MLDV-113-苗司小調-1068-20241030-1

字號

苗司小調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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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068號(調6) 聲 請 人 牛湘羚 代 理 人 傅睿青 相 對 人 李家鈞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06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10月30日上午9時,在本院調解室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書 記 官 劉碧雯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代 理 人 傅睿青相 對 人 李家鈞調解委員 吳秀治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70,000元。給付方式: 自民國113年11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第1期至第22期各給付3,000元,第23期給付4,000元,至清償完畢為止。如一期未依約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兩造其餘民事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後簽名: 聲 請 人 代 理 人 傅睿青 相 對 人 李家鈞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 書 記 官 劉碧雯 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書 記 官 劉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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