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2-17
案號
MLDV-113-苗司小調-1552-20250217-1
字號
苗司小調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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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552號(調9) 聲 請 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法定代理人 邱華龍 代 理 人 温文聰 相 對 人 卓芳霖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55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 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勲書 記 官 金秋伶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代 理 人 温文聰 到相 對 人 卓芳霖 到調解委員 張淑玲委員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797元,及自民國113年8月7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民事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後簽名: 聲 請 人 代 理 人 温文聰 相 對 人 卓芳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7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 書 記 官 金秋伶 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8 日 書 記 官 金秋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