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日期
2024-12-20
案號
MLDV-113-補-2036-20241220-1
字號
補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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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2036號 原 告 財森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志安 上列原告與被告承興建設有限公司等間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14日內,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 項但書規定,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 應補正事項: 一、苗栗縣○○鄉○○段○○段00000地號土地之最新土地登記第一類 謄本正本(地號全部,含他項權利部,全部資料均無遮隱)及顯示權利人完整姓名之異動索引。 二、被告承興建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 理人盧文彬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宋國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9 日 書記官 林岢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