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4-10-24

案號

MLDV-113-除-72-20241024-1

字號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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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72號 聲 請 人 卓佳賢即卓文鎮之繼承人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許惠瑜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劉碧雯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7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81NZ-1080814-8 普通股 1 149 002 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82NZ-1189357-4 普通股 1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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