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5-03-19
案號
MLDV-114-司偵移調-52-20250319-1
字號
司偵移調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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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114年司偵移調字第52號(調1) 聲 請 人 梁之瑄 住苗栗縣○○市○○里0鄰○○路00號 居新竹市○○區○○路00號 相 對 人 陳正宏 住苗栗縣○○市○○里0鄰○○街000巷 0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司偵移調字第52號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3 月19日下午4時26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曹 靖 書 記 官 葉靜瑜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梁之瑄 相對人 陳正宏 調解委員 杜富雄委員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50,000元(不含強制保 險理賠金),給付方式:當庭給付5,000元,並經聲請人點 收無訛(梁之瑄),餘款45,000元,於114年4月30日前匯入 聲請人指定之金融帳戶(金融機構名稱:中華郵政苗栗嘉盛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戶名:梁之瑄) 二、兩造就本件交通事故所生之其餘民事請求拋棄。 三、聲請人願撤回刑事告訴(案號:113年度立字第9686號)。 四、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9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 書 記 官 葉靜瑜 司法事務官 曹 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0 日 書 記 官 葉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