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3-26

案號

MLDV-114-苗司小調-214-20250326-1

字號

苗司小調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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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114年苗司小調字第214號(調5) 聲 請 人 黃恩美  住○○市○○區○○路000號12樓之13 相 對 人 賴昱綸  住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8鄰下浮尾120之             1號            居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苗司小調字第21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上午10時,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 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   書 記 官 洪雅琪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黃恩美   相 對 人 賴昱綸   調解委員 林木傳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50,000元,並匯入聲請   人指定之金融帳戶(金融機構:國泰世華銀行新莊分行,代   碼:699 ,帳號:000000000 ,戶名:黃恩美)。 二、聲請人就本件及113年度附民字第376號案件之其餘民事請求 拋棄(但不含對其他共同侵權行為人之民事請求權)。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 書 記 官 洪雅琪 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書 記 官 洪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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