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

日期

2024-11-22

案號

NTDM-113-選訴-6-20241122-1

字號

選訴

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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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選訴字第6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孟麗 選任辯護人 蘇俊憲律師 許宇鈞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 訴(113年度選偵字第2號、113年度選偵字第19號、113年度選偵 字第20號、113年度選偵字第21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3年11月27日 上午10時在本院刑事第五法庭審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國煜 法 官 顏紫安 法 官 劉彥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 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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