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日期
2025-03-31
案號
NTDM-114-附民-88-20250331-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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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88號 原 告 翁文進 翁黃美玉 被 告 翁欣毅 上列被告因家庭暴力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114年度訴 字第22號),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 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 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育良 法 官 蔡霈蓁 法 官 廖允聖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儀芳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