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

日期

2024-11-22

案號

NTDV-113-亡-10-20241122-1

字號

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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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10號 聲 請 人 謝明東 相 對 人 即 失蹤人 謝明岳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宣告失蹤人謝明岳死亡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謝明岳(男,民國00年0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 編號:Z000000000號,原住南投縣○○市○○路○段0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謝明岳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7個月內,向 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失蹤人謝明岳之生死者,均應於前項期間內 ,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法 官  柯伊伶 以上正本與原本相符。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 白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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