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
日期
2025-02-19
案號
PCDM-112-侵附民-62-20250219-1
字號
侵附民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侵附民字第62號 原 告 AW000-A110124 (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兼 法定代理人 AW000-A110124A(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AW000-A110124B(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112年 度侵訴字第14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 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何燕蓉 法 官 吳宗航 法 官 陳秋君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曉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