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

日期

2024-11-12

案號

PCDM-113-侵附民-37-20241112-1

字號

侵附民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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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侵附民字第37號 原 告 E女(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兼法定代理人E女之父(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E女之母(真實姓名年籍詳卷)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方南山律師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113年 度侵訴字第11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 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此部分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 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2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樊季康 法 官 謝梨敏 法 官 葉逸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邱瀚群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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