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電腦使用罪等
日期
2024-12-30
案號
PCDM-113-訴-938-20241230-1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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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訴字第938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游佳倫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 度偵字第8073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免訴。 事實及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游佳倫依一般社會生活經驗,可預見將 手機門號交予他人使用,可能因此供不法份子掩飾不法財產犯罪行為,或協助不法分子用以隱匿身分,以逃避執法人員之查緝,竟仍基於幫助詐欺、幫助妨害電腦使用之不確定故意,於民國112年8月7日前某日,在不詳處所,將其所申辦之手機門號0000000000號交予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以此方式幫助該犯罪集團向他人詐取財物並隱匿身分以利用電腦系統漏洞盜用他人網路平台帳號密碼。該不法詐欺集團成員取得上開手機門號後,即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妨害電腦使用之犯意,於112年8月7日18時5分許,在不詳地址,以不詳方式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盜用告訴人許文凌所有之foodpanda會員「許文凌JasonSWL」之帳號及密碼(下稱本案帳號),並在登入告訴人之本案帳號後,更改該帳號所綁定之手機號碼為0000000000號,再以告訴人之名義,於附表所示1之時間,接下附表1所示之外送訂單,並收取附表1所示之現金款項。嗣告訴人發現本案帳號遭盜用,且附表1所示之外送款項未交回foodpanda公司,聯繫foodpanda客服人員,始悉上情。因認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及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58條、第359條之幫助妨害電腦使用罪嫌等語。 二、按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 辯論為之;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經法院認為應為免訴判決之諭知者,應適用通常程序審判之,刑事訴訟法第302第1款、第307條、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第452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 (一)被告基於幫助他人詐欺取財之不確定故意,於110年10月24 日某時,在某臺灣大哥大電信門市,將其當下申辦如附表2編號1、2之臺灣大哥大行動電話門號預付卡各1張連同其他申辦之預付卡共8張,以1張新臺幣(下同)200元之代價,提供某真實姓名年藉不詳之成年男子所屬詐欺集團,而以上開方法幫助詐欺集團使用本案門號遂行財產犯罪及避免執法人員之追究處罰。嗣詐欺集團成員取得上開門號後,即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以上開門號作為向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下稱蝦皮公司)申辦如附表編號1、2之蝦皮帳號之註冊門號,並以上開蝦皮帳號在蝦皮購物平台上佯與向他人購買商品生成蝦皮支付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申請金流服務所設立如附表2編號1、2之虛擬帳號,再於111年6月1日某時,佯以迪卡儂客服人員名義致電曾純媛佯稱:因先前消費操作失誤多訂19組啞鈴,會請中國信託專員協助止付云云,復佯以中國信託專員名義致電曾純媛佯稱:需依指示操作ATM轉帳匯款云云,致曾純媛陷於錯誤,於同日19時19分許、18時58分許,分別匯款1萬6000元至詐欺集團成員以上開方式取得如附表2編號1、2之虛擬帳戶內,詐欺集團成員再利用蝦皮購物平台之訂單取消取項退回買家蝦皮錢包方式,取得前開款項,業經本院以113年度簡字第1723號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並於113年5月22日確定(下稱前案)等情,有前 揭判決及院形式書記官辦案進行部各1份在卷可查。 (二)前案與本案之犯罪事實均係被告將其所申設之手機門號00 00000000號提供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使用,被告並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供稱:我是一辦完0000000000號這支門號就把門號賣給別人了,之後就沒有再拿回過這支門號等語,堪認本案與前案之犯罪事實為被告同一次交付門號之行為所致,而為同一案件,前案既經法院判決確定,則本案應為前案確定判決效力所及,自不得再行訴追,依上開說明,本案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免訴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2條、第302條第1款、第307條, 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姿穎提起公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凱寧 法 官 許菁樺 法 官 何奕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 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 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 上級法院」。 書記官 林有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附表1: 編號 訂單時間 訂單編號 訂單金額(單位:新臺幣;現金收取) 1 112年8月7日16時35分許 q0rq-xzf1 418元 2 同日20時27分許 a6bi-fho8 201元 3 同日22時43分許 ieag-wc6f 67元 4 同日23時11分許 g2ez-y19 288元 5 112年8月8日0時6分許 z9ce-vjua 527元 告訴人損失總金額 1501元 附表2: 編號 門號申登人 門號 蝦皮帳號 虛擬帳號帳戶 1 游佳倫 0000000000 「jzwwpjjvb0」 000-0000000000000000 2 游佳倫 0000000000 「gu5szdei50」 000-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