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日期

2024-11-01

案號

PCDM-113-重附民-73-20241101-2

字號

重附民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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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72號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73號 原 告 黃復全 被 告 郭正育 黃祐亭 陳耀立 許哲豪 李昇峰 張哲瑋 上列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113年度訴字第4 7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內容繁雜 ,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 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筑婷 法 官 廣于霙 法 官 陳佳妤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自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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