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等
日期
2024-12-20
案號
PCDV-112-重訴-594-20241220-1
字號
重訴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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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594號 原 告 張智誠 勁昇建設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廖其隆 原 告 張樹仁 王瓊珠 張智忠 張靜文 張樹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王寶輝律師 複 代理 人 黃文祥律師 被 告 力新木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菁芸 訴訟代理人 林裕人 姚本仁律師 何思瑩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千儀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書記官 劉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