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等

日期

2024-11-29

案號

PCDV-112-重訴-716-20241129-1

字號

重訴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716號 原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法定代理人 郭曉蓉 訴訟代理人 陳彥彰律師 複 代理 人 鍾承駒律師 被 告 詹沛駥 訴訟代理人 劉純增律師 複 代理 人 劉育志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一月十六日下 午四時四十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千儀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劉雅文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