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給付扣押款

日期

2025-01-07

案號

PCDV-113-勞訴-210-20250107-2

字號

勞訴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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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訴字第210號 原 告 張文祥 訴訟代理人 蕭慶鈴律師 被 告 羿揚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伯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7   日                 書記官 王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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