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

日期

2024-11-14

案號

PCDV-113-聲-313-20241114-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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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313號 聲 請 人 月淑慧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間清償債務 強制執行事件(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35974號),聲請人以已 向本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為由,聲請停止執行。查聲請人提起 債務人異議之訴,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189,553 元,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第3款規定,本件應徵收聲請費用2,000 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即駁回其 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顏妃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林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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