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日期
2024-11-26
案號
PCDV-113-訴-1066-20241126-1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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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066號 原 告 蔡澤清 訴訟代理人 林明信律師 被 告 社團法人新北市任康公江姓宗親會 法定代理人 江進鎮 訴訟代理人 王瀚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12月26日上午11時許, 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鄧雅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賴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