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日期

2024-11-12

案號

PCDV-113-訴-156-20241112-2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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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5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尤彥欽 被 上訴人 即 原 告 竣穩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聖府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 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56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人 上訴聲明:(一)原判決廢棄。(二)被上訴人於原審之訴及假執行 之聲請均駁回。是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73萬3,000元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萬2,0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又 上訴人未於上訴狀表明上訴理由,併命上訴人於上開期間內補正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2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明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 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2 日 書記官 楊鵬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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