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股東名簿
日期
2024-12-06
案號
PCDV-113-訴-2842-20241206-1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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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842號 聲 請 人 陳張抱 訴訟代理人 王瑞奕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本院113年度訴第2842號原告陳雪嬌與被告順億紙 器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變更股東名簿事件,聲請參加訴訟,未據 繳納裁判費,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4項第1款規定,聲請 參加訴訟,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茲限聲請人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 裁定(若在收受裁定送達前已自行繳納,請勿重複繳納,並請告 知本股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佳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康閔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