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遺產

日期

2024-12-25

案號

PCDV-113-重家繼訴-64-20241225-1

字號

重家繼訴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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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家繼訴字第64號 原 告 葛允清 訴訟代理人 蘇奕全律師 複代理人 鄭羽翔律師 被 告 葛允娟 葛允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上 午十時十五分,在本院家事庭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家事第二庭 法 官 許珮育 本件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宜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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