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0-25

案號

PCDV-113-除-469-20241025-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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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9號 聲 請 人 沈麗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22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7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5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明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5  日                  書記官 楊鵬逸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001 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92-NX-0004194-3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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