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15
案號
PCDV-113-除-541-20241115-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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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541號 聲 請 人 陳榮松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37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明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楊鵬逸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001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5-ND-0001797-1 1000 002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8-NX-0002522-4 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