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13
案號
PCDV-113-除-548-20241113-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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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548號 聲 請 人 周佳德即周金原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5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佳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康閔雄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54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65527 1~86ND0065546 5 20000 002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4ND0413783 8~94ND0413785 1 3000 003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4NX0100573 5~94NX0100573 5 660 004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5ND0421652 4~95ND0421652 4 1000 005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5NX0200427 9~95NX0200427 9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