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07

案號

PCDV-113-除-578-20241107-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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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578號 聲 請 人 黃燦輝 代 理 人 鄒孟冬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5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毛崑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書記官 李瓊華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宏易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名稱:宏易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97-NY-0000004-8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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