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05
案號
PCDV-113-除-590-20241105-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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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590號 聲 請 人 林俊榮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43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王思穎 附表: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59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浮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D004891~004940 50 50000 002 浮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2330~0002359 30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