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13

案號

PCDV-113-除-632-20241113-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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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32號 聲 請 人 曾惠寬 代 理 人 彭康韶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12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46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幽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李淑卿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63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77966-9 1000 002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77967-0 1000 003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77968-2 1000 004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90NX0007487-5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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