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2-16

案號

PCDV-113-除-664-20241216-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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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64號 聲 請 人 王惠珍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1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毛崑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李瓊華 附表: 股票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花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79ND0015067-3 1000 002 花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81NX0000139-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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