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2-17

案號

PCDV-113-除-674-20241217-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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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74號 聲 請 人 華成群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47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書記官 王思穎 附表: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59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6ND0390361 4-86ND0390362 6 2000 002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86398 1 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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