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1-06

案號

PCDV-113-除-682-20250106-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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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82號 聲 請 人 禾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柏毅 代 理 人 程光儀律師 張義群律師 複代理人 林昶邑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1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映如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682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新台幣) 001 禾聯股份有限公司蔡柏毅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分行 113年6月20日 18,387,100元 AL2452271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黃頌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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