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3-26
案號
PCDV-114-除-126-20250326-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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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26號 聲 請 人 洪國欽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80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3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賴彥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怡君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票號碼 1 俊翎農產有限公司 魏鑫俊 陽信銀行 溪州分行 113年11月17日 280,000元 AG8027183 2 俊翎農產有限公司 魏鑫俊 陽信銀行 溪州分行 113年11月17日 277,600元 AG802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