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3-11
案號
PCDV-114-除-47-20250311-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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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7號 聲 請 人 黃錫煌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66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許瑞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俊宏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47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X-0067496-7 1 30 002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8-NX-0101445-7 1 63 003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9-NX-0137984-4 1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