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3-10

案號

PCDV-114-除-5-20250310-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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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5號 聲 請 人 張文林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60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謝宜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俞瑄 附表: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26329-7 1000 002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26330-3 1000 003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2633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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