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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28

案號

PCEV-113-板小-2296-20241128-2

字號

板小

法院

板橋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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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板小字第2296號 上 訴 人 高偉峻(原名:高偉群)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全國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 服務費事件,對於民國113年10月18日本院113年度板小字第2296 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之金額為新臺幣(下 同)37,8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 36條之32第2項、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3日內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陳彥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宜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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