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異議

日期

2025-02-24

案號

PCEV-114-板事聲-1-20250224-1

字號

板事聲

法院

板橋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板事聲字第1號 聲 請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異議人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相 對 人 許順安 上列當事人間因假扣押聲請事件,聲明異議人就本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3年12月27日113年度司裁全字第1293號裁定 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理 由 一、按當事人對於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終局處分,得於處 分送達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司法事務官認前項異議為有理由時,應另為適當處分;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送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第一項之異議為有理由時,應為適當之裁定;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第1項前段、第2項及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查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3年12月27日以113年度司裁全字第1293號民事裁定(下稱系爭裁定)駁回聲請人之強制執行異議之聲請,聲請人於114年1月9日前收受系爭裁定,並於送達後10日內之114年1月20日具狀聲明異議,有送達證書附於前揭執行卷內可稽,司法事務官認其異議無理由而送請本院裁定,經核與上開規定相合,先予敘明。 二、異議意旨略以:系爭裁定認為聲請人所提出之催告紀錄僅屬 債務不履行之狀態,惟債務人即相對人多次提及欲賣房產,為確保債權人即聲請人之債權及恐日後相對人處分財產,或與其他債權人協商還款卻獨漏聲請人,乃就系爭裁定聲明異議等語。 三、按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第523條第1項定有明文。次按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同法第526條第1項、第2項亦定有明文。所謂假扣押原因,指債務人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而債務人經催告後仍拒絕給付等違約情形,如無其他進一步根據,可信債權人請求債權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不能僅單獨以該債務不履行之事實為假扣押原因,蓋假扣押制度目的係避免債務人現存財產之狀況因其不當行為而惡化,非為增加債務人清償能力或改善債權人之受償情形。又債權人就假扣押之原因,依法有釋明之義務,亦即需提出可使法院信其主張為真實之證據,必待釋明有所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後,始得准為假扣押;若債權人未釋明假扣押之原因,即不符假扣押之要件(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1182號裁定意旨參照)。 四、經查,本件聲請人雖提出信用卡帳務明細、催收紀錄及被告 所有不動產之建物暨土地登記第二類登記謄本等件為證,然就依上開證據內容所示,僅係為請求原因事實之釋明,而非假扣押原因之釋明。又聲請人稱經以電話聯繫相對人催收本件債務,相對人略稱以:已收到法院公文,因現階段在賣房產欲處理名下所有債務,有意願還款,所以有提出異議,預計2025/1做還款等語,然聲請人所提出的證據並非客觀之錄音錄影證據,而是自己公司催收系統內之註記,等同聲請人自己寫的內容,難認係足以作為釋明之證據(因為任何人都可以自己在電腦打上有利於自己的文字、註記後擷圖),再者,根據聲請人自己之註記內容,相對人也是表示處理房產後就清償債務,並無隻字片語提及任何行為是要隱匿或逃避進而減少自己之財產,是聲請人所提證據尚不足以認定就相對人有「逃匿、移往遠方、浪費財產、增加負擔、隱匿財產、不利處分」等行為一事已有釋明,本院認為此狀況屬釋明之欠缺,而非釋明有所不足,況本件相對人所積欠聲請人之信用卡債務新臺幣60,000元,並非鉅額債務,是聲請人雖陳明願供擔保以代釋明,仍與假扣押之要件不符。 五、從而,聲請人既未提出證據以釋明本件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 或甚難執行之虞之假扣押原因,自無從以供擔保補釋明之不足,揆諸前揭法條及裁定意旨,其假扣押之聲請於法未合,自難准許,是本院司法事務官駁回聲請人假扣押之聲請,洵無違誤,聲明異議意旨猶執陳詞,指摘原裁定為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沈 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 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 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吳婕歆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