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07

案號

PTDM-113-簡上附民-96-20250107-1

字號

簡上附民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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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簡上附民字第96號 原 告 盧順豐 被 告 楊進騰 住○○市○○區○○路000○00巷0弄0號00樓之0 楊進福 楊進寶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本院113年度簡上字第119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7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柏霖 法 官 錢毓華 法 官 張雅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黃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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