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2-25

案號

PTDM-113-附民-1142-20241225-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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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142號 原 告 賴光漢 被 告 許廷韋 上列被告因民國113年度附民字第1142號請求損害賠償案件,經 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王以齊 法 官 林鈺豐 法 官 吳品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沈君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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