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2-20
案號
PTDM-113-附民-1179-20250220-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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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179號 原 告 林龍文 陳麗敏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明宏 被 告 楊育勝 尤玉良 衛育慶 吳李祥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114年度簡字第96號,原案號:113年度 易字第108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 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宗翰 法 官 黃郁涵 法 官 曾迪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李宛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