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2-03

案號

PTDM-113-附民-779-20241203-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779號 附民原告 陳双寬 身分資料詳卷 附民被告 鄭奇易 身分資料詳卷 本件原告因被告傷害案件(113 年度金簡字第1713號,即原113 年度易字第725 號),對上列被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 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 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 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王以齊 法 官 吳品杰 法 官 林鈺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書記官 邱淑婷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