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4-12-20

案號

PTDV-113-司促-11878-20241220-2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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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1878號 異 議 人 即 債務 人 院詰凱 上列異議人與相對人即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 支付命令事件,異議人對於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22日所為之民 事裁定提出異議,異議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即駁回異議,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 司法事務官 郭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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