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4-10-07
案號
PTDV-113-司促-9579-20241007-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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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9579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蘇榮慶 上列聲請人與力佳綠能生技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提出債務人力佳綠能生技有限公司於主管機關之商業 登記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陳建宇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請提出債務人陳佳德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7 日 司法事務官 高于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