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票款
日期
2024-10-22
案號
PTDV-113-司執-68670-20241022-1
字號
司執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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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執字第68670號 債 權 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 債 務 人 侯榮坤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 管轄。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強制執行之全部或一部 ,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 送於其管轄法院。 二、債權人聲請查詢債務人之勞保(此部分查詢無結果)、並聲 請執行債務人對第三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營郵局之存款債權,惟依其聲請狀所載,上開第三人設址於台南市新營區,依上開規定,本件應屬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管轄,爰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司法事務官 江孟姿